各班级、团支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学生社团发展的引导与服务,规范社团管理,提升社团活力,繁荣校园文化,增强学生社团在育人中的作用,促进学生社团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学生社团注册申请和注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社团注册申请工作
(一)注册申请时间
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0月17日
(二)注册申请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注册申请条件
1.有5名及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
2.有规范的名称,社团名称需要冠校名:浙江海洋大学;
3.有相应的组织机构;
4.有业务指导单位;
5.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6.有明确的未来发展目标、办团特色与亮点;
7.有规范的社团章程,包括:社团名称、类别,宗旨,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程序及其他应当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8.社团发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浙江海洋大学正式学籍;
(2)思想健康,品德优良,成绩良好(专业课无不及格情况)
(3)遵守校规校纪,无不良记录;
(4)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
(四)注册申请所需材料
1.筹备申请书(由申请人自主撰写,应包含成立条件、社团基本介绍、活动筹备开展);
2.社团章程(应包括社团名称、类别、宗旨、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程序及其他应当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3.《浙江海洋大学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见附件1);
4.《浙江海洋大学学生社团发起人、拟任负责人资料表》(见附件2),并附社团发起人、拟任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填写《浙江海洋大学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资料表》(见附件3),并附指导老师教师资格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学生社团注销工作
(一)注销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团,将予以注销。
1.违背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违反各级教育部门、共青团组织、学联组织和所属高校相关规定的;
2.已完成学生社团章程规定的使命宗旨或社团活动范围、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的;
3.会员大会决议或社团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认为社团无存在意义并决议解散社团的;
4.社团人数少于5人的;
5.连续2个学年评定为0星级的;
6.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且通知后1个月内仍未注册的;或无故不完成各级团委安排的社团活动,造成严重影响的;
7.社团内部管理混乱或财务出现严重混乱,无法解释其财务收入和支出情况,经整顿无效的;
8.连续3个月以上无日常或大型活动,且无社团内部交流的;
9.社团长期无负责人,工作不能有序组织的;
10.社团欲分立为若干相近社团或与相近社团合并的;
11.指导老师缺位达3个月及以上的;
12.其他原因终止的。
(二)社团注销程序
1.主动注销
(1)社团负责人填写《社团注销登记表》(见附件4)、《会员注销登记表》(见附件5)和《社团注销清算报告》(见附件6),并向校社联提出申请;
(2)校社联将《社团注销申请表》《社团注销清算报告》在社团工作相关平台上公示;
(3)公示无异后,报请学校团委批准;
(4)校团委发文注销社团名单。
2.被动注销
经校团委认定社团出现注销情形,而社团未主动提出注销申请的,由校团委向社团开具《社团强制注销通知书》,社团自动注销。
三、工作流程
(一)注册申请流程
挂靠学院有设立社团部的:申请材料纸质稿(一式两份)于2018年10月15日前交至社团部部长项旭辉(联系方式:18868007513/619513),由社团部审核后统一盖章,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至社团部负责人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注销流程
挂靠学院有设立社团部的:社团注销材料纸质稿(一式两份)于2018年10月15日前交至社团部部长项旭辉(联系方式:18868007513/619513),由所在社团部审核后统一盖章,电子版注销材料发送至社团部负责人邮箱:[email protected]。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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